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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(1 / 2)





  于华到正院后,正见于简指挥着仆人挂彩绸,他站住脚,抬眼看去,只见于简亲自上阵,将寿字扯的高高的,只他还没有寿字宽,拉扯间有些捉襟见肘,好不容易贴平了,矮梯子却晃荡开了。

  于简这两年也是抽长,身长一米七八,这些年倒将大半的时间用在读书上,武学上的造诣,便连九岁的于通都不如。他的所有的才华和心智都长在了‘文化课’上。

  时至今日,于华已经不会看不上文官,也不会不喜喜文之人,行行出状元,想来小时候的他的确偏激了。只是,便是与军营里的军师相处,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,深交不了。

  于简去年就已经考取了秀才,名列前三,陈先生已为他报了院试。因于简已经有了功名,所以穿的是青色孺衫,越发显得文质彬彬。

  于华看着于简,却有些神色复杂,虽说徐姨娘的事怪不到于简身上,可他心里还是存了疙瘩,演不来兄友弟恭。正待抽身,就见于简放开了扶手,接过红绸就要去挂。

  “二少爷小心!小心!”于简自小习武不精,底盘不稳,这些年没人逼着,越发疏忽了武学,眼下梯子不稳,小厮仆人看的很是胆战心惊。

  于华光听这稀里哗啦的声音就有些嘲讽,他嘴角微撇,若是由他来挂,不过是分分钟的事。不过他也没准备相帮,左右那么多小厮,还扶不起一个于简,挂不好一道彩绸?

  只是凡事都有例外。

  其中一个小厮左扶右看间,就发现一个颇似于华的少年站在门口。

  “大少爷?”

  于华听这不伦不类的问候已经一早上了,没什么神色的点了点头,就转身要走。

  “二少爷!”

  于简听到小厮的话,不顾脚下不稳就转身去看。若是平地上当然不要紧,可他这会站在梯子上,所有人都忙着看于华,直到于简摇摇晃晃跌了下来才有人发现。

  于华正对着正室,倒成了第一个发现于简险境的人。他眼见于简果真要坠下,没什么犹豫地将衣袍撩起,借力院子里的圆桌,飞身而起,在于简落地之前拽了他一把,好歹没让他直直倒地。

  “大哥……”于简落地前用手支了一下,手上磨破了皮,除此之外倒没受什么伤。

  却说于华听了于简的称呼眉头一挑。四年前,他走之前,于简对他的称呼一直是于华;这让他很难相信,四年后,于简潜意识里开口的第一句称呼竟是‘大哥’。

  果然是酸腐孺生,守规矩的很!

  初秋的太阳出的很早,眼下微暖的阳光照在于华的脸上,那伤疤在他小麦色的肌肤上,凸显地越发明显了。

  “大哥,你的脸?”于简的声音带了些颤抖。

  “于简,几年不见,你倒多事了!”

  说完也不管于简的脸色,扯开落在地上的红绸后对着正堂一比划,气运丹田,一跺脚飞身而起,一瞬间就将两端不偏不倚的挂在了寿字当头。

  于华稳稳落在地上,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。于华的气质几近冷冽,脸上还是无喜无忧。可他这一手耍的帅气,只震得众人目瞪口呆。

  “好!”

  寂静无声中,倒是从院门的位置传来了一阵铿锵有力地叫好声。

  于华背对着门口,听到这个声音几乎落泪。他转过身,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感情,很大方地行了一个军礼,由胸腔发出一句肺腑:“祖父!”

  老爵爷哈哈笑着,拍了拍于华的肩膀,像是没有发现于华面容的任何不妥:“好,有男人味了!”

  这会子于华倒是不好意思了,他摸了摸脑袋,憨憨地笑了:“去西北的时候,碰上刚入伙的三流土匪,一时大意,被伤了脸。伤口不深,也不知怎的留下了疤痕……”

  本以为再想起这些,就算不痛苦也会有些难受的,可他站在老爵爷面前,听着老爵爷一句‘男人了’便轻而易举的放下心结,那解释的话都不用想就出了口。

  “嗯,没事,活着就好!”老爵爷将后怕与心疼都藏在心底,面上很欣慰。不经历苦难,于华永难成长,在他看着于华挎着几件冬衣离府而去,他就知道,于华以后的路虽然会越走越宽,却也布满荆棘。好在,他还活着,这就够了!

  “都不用忙活了,先吃饭。简哥,你也一起!”

  几个小厮回过神,慌忙去扶于简。于简的神色很尴尬,看着于华欲言又止,最终还是没有再拿热脸去贴,反倒向着老爵爷请罪道:“祖父,我,我还是改日吧!”

  老爵爷微敛了欢喜的神色,看了看于华,没有说话。

  “扭扭捏捏像什么样子!”于华在军营跟莽汉处惯了,虽然心里不再看不上文官,可于简这般又是行礼又是作揖的,他很不适应。

  于简苦笑一声,想反驳却无从开口。他不了解西北的风土人情,只是京城从没人说他扭捏,夸赞他有文士之风的倒是不缺。

  于是,相互妥协的结果就是,老爵爷带着于华于简到了静安堂……

  ☆、第88章 :

  如果说军队是个神奇的地方,那在那神奇的地方历练出来的军人就是一个很神奇的物种。

  那里有军师那种接近文人的,不论春夏秋冬都扇着一把扇子,饱读诗书兵法,看上去就极有学问;也有纯武将的那种,像谢爵爷,在边关士兵堆里浸淫了近二十年,将京城贵人的优越感褪了个干干净净,唯余豪爽大气,这种人,若是不懂行情的人来评价,只能得个粗鲁野蛮;而文武双全的人也不是没有,像谢昆和于华,不过他们的表现形式完全不同。

  谢昆极好的融合了文人的风骨与武将的大气,他的气质偏于中和,较之文人多了豪爽,较之武人又多了几分文气。便是在军营那般严肃的环境里,跟士兵开着玩笑都不觉得突兀;至于于华,有种动物最适合拿来比喻他——变色龙。他有的时候是纯武将,在军营里,他比谢昆严肃,比谢昆爷们,整日肃着一张脸,为人处事很严谨,说白了,就是比谢昆更像谢爵爷的儿子;可有的时候,他却只是一个京城的贵公子哥,比谁都守规矩知礼仪。

  四年的沉淀,谢昆遗传自他双亲的两个极端,很好的融合了。

  而于华却将天生的本性分裂并进化了。他性子里的鲁莽很好地转成了军人的直爽大气;与生俱来的细心与温柔却化成了他最不愿意承认的‘娘们唧唧’。而这‘娘们唧唧’的个性,却是最先体现在了饭桌上。

  于珊早就知道于华回府的第一顿饭,肯定会在静安堂陪着老爵爷和老太太的,所以刚起床就叮嘱了小厨房,除了日常早饭之外,再多做些点心,只是不好只做于华喜欢的,便各色各样的都定了一些,光材料就摆了满满一桌子。

  所以,当老爵爷果真带着于华到静安堂时,她并没有惊奇,只是对于简的到来表示了一点点惊讶。不过她认为,老爵爷肯定是有自己的思量,她不好过问,反正对她来说也就是多准备双筷子罢了。

  当她看见老太太含泪地拉起拜倒在地的于华时,她就很知趣地以准备早饭为借口,将空间留给了他们,自己拉着杨宇楠又去了小厨房。

  两人刚出门口,于珊就停下了,解释道:“小厨房那边都已经吩咐好了,咱们去弟弟那里坐一坐,他这个懒虫,想必还不知道哥哥回来了。”

  杨宇楠看着于珊明媚的笑容,戏谑道:“不抱怨大少爷心狠了?昨天整整抱怨了半夜,真是可怜了我的耳朵。”

  于珊的笑容微敛,解释道:“他还是心狠的,是被谢表哥绑回来的……”

  杨宇楠先时有些愣怔,之后恍然大悟,她转了转眼珠子,佯装恼怒的甩开了于珊的手:“怪不得昨日向我抱怨谢表哥的不靠谱,好啊,你有后招也不告诉我一声,害我白担心!”